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 “京法网事”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昆明铁路局局长闻清良受贿上诉案依法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25日上午,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受贿一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闻清良被控在太原铁路局任职期间受贿2000余万,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认定闻清良实施了6起犯罪,但闻清良全部否认。他甚至说:“一审判决是在编故事。”
现年55岁的闻清良是山西省五台县人,2012年6月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到昆明铁路局任局长前,闻清良已在太原铁路局工作了十几年,历任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副局长。
(原标题:原昆明铁路局长闻清良受贿案维持原判 一审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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