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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辛均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日前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今后,出门看天色,不如看看预警信号的颜色。条例明确,只要气象台挂出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应停课,单位应适当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
停不停课要等学校通知?
看到预警信号不用“等通知”可直接呆家中
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中,五级台风预警信号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白色等级最低,红色最高。黄色预警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级~9级,或阵风9级~10级并可能持续。”另外,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虽然早先一些地方已对停课作了明确指引,但不少家长表示,还是会等学校通知,才确定要不要上学。从3月1日起,这样的顾虑应该可以打消了,因为“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
同时,条例也在精细化方面作了不少文章,让学生和家长不再“蒙查查”。如条例规定“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预警信号以谁发布为准?
判断是否停课应认准气象台站所属区域
有不少人还担心,发布的预警信号能否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家长学生手中?根据规定,看预警信号判断学校是否停课,要认准气象台站的所属区域。
根据《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气象部门发布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对应区域内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停课。比如,广州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只适用于越秀、荔湾和天河区,其他各区以各区气象台发布的为准。
条例明确,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收到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公众传播,并标明发布时间和发布的气象台站名称。
未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如何追究?重者将依法处分直接责任人
条例对于应停课未停、应发信号未发等情形,有着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如违反条例规定,将由各级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行为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或者通信运营单位未按照要求向公众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停课而未停课;有关单位对重大气象灾害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阻挠气象灾害调查、事故鉴定等。
(原标题:红色暴雨预警 中小学直接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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