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该案经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处审查起诉。2015年3月25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晓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晓炎,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晓炎利用其担任共青团泉州市委书记,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书记,福建省旅游局局长,龙岩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龙岩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福建龙岩原市委书记黄晓炎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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