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朱柳笛) 今日上午9时许,聂树斌案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前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向负责聂案的合议庭递交了各自关于聂案复查的代理意见。
3周前,李树亭与陈光武曾到山东高院阅卷,并翻拍、复印了聂案相关的全部卷宗。后二人根据阅卷所得,各自形成了代理意见。
据媒体报道,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及合议庭成员孟健共同会见了两位律师。朱云三说,合议庭会在通盘考虑两位律师的意见后,决定下一步复查工作安排,并通知两位律师。朱云三还强调,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唯一的标准是以事实为标准,以法律为准绳,除此之外没有也不会有第二个标准。希望律师遵守职业规范,不要单方面泄露和评论案件,以免影响司法公正。
新京报记者获悉,李树亭的代理意见长达数万字,名为《关于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复查阶段的代理意见》,他在其中请求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提起再审,并依法判决宣告聂树斌无罪。
在这份代理意见中,李树亭从5个部分来进行阐述,他认为聂树斌案一审和二审法院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聂案现存公安侦查卷宗材料显示,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李树亭还称,聂案无论是在一审还是在二审的审理过程中,都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并且两审法院作出的判决都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在最后的论述中,李树亭称,王书金供述直指此前聂案涉及的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应当认定聂树斌案出现了新的证据,而王案的审理中,对其供述的玉米地犯罪事实不予确认,在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认定上采用了双重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原标题:聂案律师递交代理意见 请求山东高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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