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徐庆说,当时一伙人冲进来,一顿拳打脚踢。梁志强、梁广理则说自己只是打工的,听命令进行工作,他们表示每人只拿到9万元工资,并不知道赌博这么大。
第一被告不认罪
第一被告张永明绰号老五,1992年4月25日,因犯非法运输枪支罪被广东省普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1年10月9日刑满释放。昨日在法庭上,张永明大声地表示:“我没有罪,为什么要认罪?”并说他根本没见过另外三位被告人,也不认识陈炳辉。他说自己只认识黄某生和周伟添,和黄某生有生意上的往来,“黄某生说有个赌场,玩得很大,让我过去看看,但是我到那里从未上过麻将桌。”
张永明究竟是不是背后老板?林徐庆说自己是个打杂的,事后也仅拿到30万的工资,“老五是老板”是陈炳辉告诉他。梁广理和梁志强都说张永明是老板。梁广理和梁志强还称,30日在来法庭的路上,张永明曾警告他俩不要乱说话,“不过我们没有搭理他”。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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