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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已婚妇人从小三扶正成为“正宫”后,控告分居的丈夫多次进入住所性侵她,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妇人多年来至少六次控告丈夫性侵,这次提告后又自定义旅馆与丈夫出游,认定丈夫罪嫌不足,昨天(4日)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这名妇人十多年前大学毕业,进入传统产业担任老板秘书,当时老板已有妻小,但妇人与老板日久生情,不但成为小三,还怀了老板的孩子。妇人为取得“正宫”地位,控告老板性侵,逼他与前妻离婚。
老板当时迫于无奈,只好与元配离婚,把她娶回家,但老板的母亲大为反感,不准妇人踏进家门半步;老板不得已,只好在台北市买一间小套房给妇人居住,自己则仍与前妻同住。
2013年间,妇人因大出血送往医院急救,她事后检具验伤单控告丈夫性侵、家暴,北检调查期间,丈夫拿出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又在新北市买了一栋房屋送给妇人,她才撤回性侵告诉,检方仅依强制罪起诉。
据了解,这名妇人因认为始终得不到丈夫关爱,不断通过法律诉讼取得金钱与住所,藉此获得自己与孩子生活所需;最近又提告丈夫假借送凤梨酥、染发剂等名义,多次侵入她住所性侵;检方调查,妇人提告后,还订了北投温泉旅馆与丈夫出游,认定妇人并未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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