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18日电 (记者 朱景朝)记者18日从新疆霍尔果斯市组宣部获悉,自本月12日至9月14日,该市征集城市形象标识,最终被确定使用的作品将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了解,应征作品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设计说明以及宣传口号。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设计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霍尔果斯市组宣部称,本次霍尔果斯城市形象标识征集,仅接受特快专递和当面递交两种方式。所有参加征集活动入围但未获奖者均可获得纪念品一份;城市形象标识进入复评的5件候选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万元;最终确定为霍尔果斯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0万元。
霍尔果斯市组宣部表示,了解详情请登录霍尔果斯政务网(http://www.xjhrgs.com/),还可拨打咨询电话0999—8791761?。
2014年6月26日,国务院行文《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霍尔果斯市的批复》批准霍尔果斯建市。霍尔果斯市行政区域面积约1908.55平方公里,辖区人口8.5万人,包括霍城县伊车嘎善乡和莫乎尔牧场、兵团四师61团和62团、霍尔果斯口岸。霍尔果斯市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同年9月26日正式挂牌。( )
(原标题:新疆霍尔果斯市征集形象标识获选者奖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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