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8·12”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调查组组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强调,要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
新华网天津8月19日电 (记者李靖)8月19日,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天津召开,对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调查组组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认真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深刻总结梳理事故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8月18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牵头的事故调查组。
杨焕宁指出,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非常严重,现场情况十分复杂,危险化学品种类多、数量大,调查难度很大。调查组全体成员一定要深刻认识此次事故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成立调查组的决定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敢于担当,不辱使命,认真履职,团结协作,全力以赴 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杨焕宁强调,事故调查工作要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安全高质”的原则,全力投入事故调查,全面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造成的损失,准确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客观评估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深刻总结此次事故的教训,依法依规提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调查工作要讲原则、讲效率,只要涉及事故原因、事故责任的,不管涉及谁、不管有什么背景,都要查清、查细,一查到底,确保调查结论经得起科学的检验、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据了解,国务院调查组由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保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同时聘请了相关专业的优秀专家参与工作,为事故调查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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