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冀文林涉嫌受贿一案 ,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冀文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冀文林,听取了指定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冀文林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秘书,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秘书,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冀文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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