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8月21日电(王博、张学峰) 在甘肃陇南文县,一只野生大熊猫因为在村庄活动,遭到村民“围观”后受惊,将村民关某咬伤。关某亲属将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关某获赔40万元。
2014年3月1日,一只野生大熊猫出现在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遭遇当地村民“围观”、追赶。大熊猫因受惊咬伤了68岁的村民关某。经检查,关某右小腿和脚踝胫全动脉断裂、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在受伤和后续治疗等问题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关某亲属于2015年2月将陇南市文县林业局及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起诉至文县人民法院碧口法庭。
据悉,该案是文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因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引起的民事案件。立案后,案件承办人仔细查看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查阅了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案件事实双方均无异议,存在的争议仅为补偿部分,遂决定对本案进行开庭调解。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文县林业局等部门委派专人到庭参加了调解。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补偿金达成一致,由文县林业局、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次性补偿关某各项费用40万元。
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地处秦巴山区,东接陕西,南通四川,被称为“陇上江南”。横跨陇南市武都区、文县的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家林业局直属的三个大熊猫保护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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