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克利斯之剑,正悬在为官不为、失职渎职者的头顶。
9月14日,监察部公开曝光4起失职渎职典型问题,迅速成舆论焦点,群众拍手称快。
这次受处分的官不大,事儿也并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何以上了监察部的通报?“告天下”,说明中央高度重视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滋生蔓延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正采取严格问责、快查快办、动辄则咎、公开曝光等果断措施整饬吏治,督促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敢于担当。
事实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信号早已广而告之。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并对某些党员干部“为官不易”、“为官不为”之类言行提出严肃批评与严正告诫,“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第六部分“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中,这样要求: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就在8月下旬,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
“为官避事平生耻”,这是一句古训,其意大致是为官从政应在其位谋其政,以敷衍塞责、怕事躲事为耻。
对于今天的领导干部来说,“避事平生耻”也是适用的。如果不顾廉耻,该负的责不负、该干的事不干,“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抓而不紧、执行不力,严重影响了一城一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导致人民群众怨声载道——对这样的干部,就必须严肃追责,通过打板子、挪位子、摘帽子等刚性手段,把个人觉悟的“平生耻”变成组织约束的“平生险”。
需要指出的是,在怕事不敢为、懒政不想为、平庸不能为、为私不去为等“为官不为”四大表现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为私”尤为恶劣。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禁令”的重压之下,一些素来为官乱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的干部绞尽脑汁,跟组织抖机灵,企图蒙混过关,用不作为掩盖过去“乱为”、“不正”、“不廉”的错误。对这样善打算盘、擅长伪装的“两面人”,有关部门应当擦亮眼睛,畅通发现问题渠道,重视群众监督作用,从“民意闲谈中”捕捉真实信息、开展调查摸底,及时甄别应该淘汰的“劣者”,既要让《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长出“钢牙利齿”,还要依纪依法“老账新账一起算”,使其付出应有代价。
有为才有位,在位必须为;不为要问责,无为就让贤。为官不为,不是庸者、劣者的避风港。问责的加力、加码、加压,就是在警告那些幻想“平平安安占位子,舒舒服服混日子”的领导干部此路不通,促其“识时务”,趁早打掉心里“小九九”,及时转向正道正途,回归人民公仆本色。
一言以蔽之,“尸位素餐、碌碌无为”官员,高危!(记者 陈治治)
(原标题:【广安观潮】"尸位素餐、碌碌无为"官员,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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