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方舟子(原名方是民)和崔永元,一位是科普作家、学者,一位曾是知名主持人。两人之间的硝烟缘起2013年9月8日对“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的争论,并最终对簿公堂,互诉侵犯名誉权。 一审法院判定两人都构成侵权 ,判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 并互赔损失。两人不服,均提起上诉。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事件的两位主角均未到场。
昨天上午9点30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方舟子和崔永元均未出席庭审,双方委托代理人出庭。
庭审时,崔永元一方提交了网络截图作为二审新证据,试图证明方舟子的安保基金涉嫌诈骗,从而认为崔永元在 中所称方舟子“黑基金黑到家”等言论是有事实和证据支撑的,不存在故意侮辱、诽谤的行为。
与此同时,方舟子也提交了网络截图以及对 网友发言内容进行公证的公证书作为回应,证明方舟子不存在诈骗行为。方舟子的代理律师坚称,方舟子既不是该基金的发起者也不是管理者,不具有动用该基金款项的权利,因此不存在诈骗的可能性,崔永元的 言论虚构事实,明显构成侵权。
昨天上午,经过3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后,双方代理人均表示不愿接受法院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方舟子
一审忽略很多证据
法庭上,方舟子代理人用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陈述上诉请求及理由。他表示,一审判决很荒谬,认定事实不清,明显偏袒崔永元,忽略了很多方舟子提交的证据,必须改判。
“凡是对方舟子有利的证据,法院未采用,对崔永元有利的证据法院均采用了。崔永元作为公众人物,其本人做的科普活动以及其发起的基金会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舟子发表对其科普活动以及基金会发表正常的监督意
见,不应该认定为侵权。”代理人说。
代理人还表示,“一审判决也无法执行,判决方舟子必须删除侵权 ,方舟子无法做到,因为目前方舟子无法登录其腾讯 ,而且当事人只能在报纸的广告版发布致歉声明,但一审法院判决要求在几家媒体上道歉,要求我方删除 ,我们无法做到”。
代理人称,方舟子为了维权,付出了大量的费用,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太低,不足以弥补方舟子的损失。
◎崔永元
方舟子社会评价低
崔永元的代理人表示,崔永元在转基因食品在科学界以及社会公众中还有争论的情况下,做出一些科普活动,是为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不侵犯方舟子的名誉权;崔永元的言辞均有事实依据,有证据证明方舟子是网络流氓、网络骗子。
“方舟子在网络上并没有积极的社会评价,崔永元使用的语言,都是网络用语,也为网友所熟知,崔永元在 上使用,不会造成方是民社会评价的进一步降低。”代理人表态的同事还提交某媒体做的“中国十大人渣调查”等网络调查,称方舟子在调查中名列前茅,没有积极社会评价。
代理人还表示,方舟子的 全部构成侵权,给崔永元的社会评价造成了降低,方舟子的 言语出格,使用流氓在搞慈善、骗子等言辞,而且这些言论没有任何依据。
“一审法院仅仅以崔永元是社会公众人物,理应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为由不支持崔永元的全部诉讼请求,显然适用法律错误,偏袒方舟子。”代理人说。
>>案情回放
俩“大腕”辩论变骂战
2013年9月,有媒体刊发了《方舟子:应创造条件让国人天天吃转基因食品》的报道。崔永元认为,此内容存在可商榷性,因此发布 评论称:“转基因食品,你吃吗?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学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
之后,方舟子发 称:“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
随后,两人通过 开展多轮辩论。辩论逐渐升级为骂战,出现“骗子”“流氓”“疯狗”等字眼,甚至牵扯上对方父母。
2014年1月,方舟子以崔永元在 上散布谣言、侮辱、诽谤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崔永元诉至法院。崔永元亦认为方舟子的 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侵犯其名誉权,对方舟子提起了反诉。最终,两起案件由法院合并审理。
今年6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崔永元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 、向方舟子赔礼道歉,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合理支出1.5万元。对崔永元的反诉,判决方舟子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 、向崔永元赔礼道歉,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及合理支出2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