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药材及饮片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品种,组织开展了中药材及饮片染色、增重、掺假专项抽验。1月12日,CFDA官网发布公告,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经中国食品
药品 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和盛堂药业有限公司、北京绿野药业有限公司、北京神州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河北春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都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凯达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河北顺全隆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柏林药材加工厂、安国路路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光明饮片加工厂、安国市辉发中药饮片加工有限公司、安国市同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安国市万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仙鹤中药饮片加工厂、泰州市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浙江宇晨药业有限公司、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饮片厂、安徽百合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贡药饮片厂、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华鑫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卢氏县中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青春康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葛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清大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湖南君昊中药饮片科贸有限公司、湖南千金药材有限公司、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自然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新兴县永祥中药饮片厂、广西柳州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广西南宁市仁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市至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神农中药饮片厂、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四川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金发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双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怡江
医药 有限公司、贵州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榆林市广济堂中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宁夏百草王药业有限公司、新疆本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新疆麦迪森维药有限公司饮片厂等
企业 生产的84批次红花检出酸性红73、胭脂红、柠檬黄、金橙Ⅱ或日落黄,存在染色问题,同时部分批次产品还存在性状、鉴别、杂质或含量测定不符合标准规定情况。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国市万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柏林
药材 加工厂、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卢氏县中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7批次五味子检出胭脂红或酸性红73,存在染色问题。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批次黄柏检出金胺O,存在染色问题,同时部分批次产品还存在性状、鉴别或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情况。
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柳州市神农中药饮片厂、桂林兴安县鑫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等企业生产的6批次黄连检出金胺O,存在染色问题,同时部分批次产品还存在总灰分、水分或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情况。
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国市万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天马(安徽)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玉山东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济宁邦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南宁生源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金发药业有限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8批次延胡索检出金胺O,存在染色问题,同时部分批次产品还存在性状、鉴别或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情况。
经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州至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贵港市百草坊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千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9批次朱砂检出808猩红,存在染色问题,同时部分批次产品还存在性状、鉴别或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李时珍中药材专业市场有限公司、湖南省崇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4批次桔梗存在增重问题和总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情况。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北京御生堂制药有限公司、合肥乐家老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禹州市凯旋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东骏药业集团等企业生产的12批次沉香检出松香,存在掺假问题和性状、鉴别不符合标准规定情况。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安国振宇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康宁医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安徽致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省玉山东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君昊中药饮片科贸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芷江县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广西柳州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7批次没药检出松香酸,存在掺假问题,同时部分批次产品还存在性状和鉴别不符合标准规定情况。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亳州市贡药饮片厂、亳州市宏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葛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绿之源种养发展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东骏药业集团等企业生产的11批次乳香检出松香酸,存在掺假问题。
CFDA指出,对中药材及饮片进行染色、增重、掺假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
产品质量 ,欺骗消费者,必须严厉打击。对上述存在问题的中药材及饮片,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及时采取了查封扣押、暂停生产销售、要求企业主动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立案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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