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6年12月6日,我市收到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反馈的当年7月对我市开展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市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对照检查分析,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逐一整改,销号交账
坚持整改一个、汇报一个、销号一个,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目前,七大类15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中,针对“一些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整改;针对“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不够规范”问题,查找了存在差距,下步即将按巡视工作要求,做好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等工作;针对“对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进行了案件复查和重新定性、处理;针对“坚持问题导向不够自觉”问题,开展了约谈提醒,进一步强化了宣传教育、巡察考核工作;针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对照具体现象逐一落实了整改任务;针对“一些涉嫌违纪违法深层次问题逐渐凸显”方面的问题,查明了各案件事实,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针对“存在涉嫌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问题,就全年换届信访举报进行了全面梳理,就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复查,并举一反三开展了整改。
二、严肃问责,重点处理
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在整改过程中,共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问题87个,核查线索19条,约谈6人,作出书面检查2人,书面告诫2人,诫勉谈话3人,问责66人,免职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警告15人、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2人),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特别是着力整改住建系统相关人员违规打麻将问题,给予刘志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其担任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其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依法罢免其市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给予曾光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所担任的攀枝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务和攀枝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给予余友贵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其担任的攀枝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针对“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经营混乱,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问题,对涉及违规违纪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了降低职级待遇、扣减绩效收入和罚款等问责处罚,共计处罚66人次、罚款369800元。
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坚持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巡视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反复、反弹。针对工程建设方面问题,健全了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系列机制,正在修订完善《攀枝花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在市属国有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正在研究起草《领导干部在国有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发现及预防工作机制》。针对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进入攀商行或提拔中层干部的问题,特别制定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责成攀商行制定和完善了《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普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管理干部人员聘任工作办法》等劳动人事管理办法,修订并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将攀商行干部选拔任用纳入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全覆盖检查。针对“一些党的组织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重业务轻党建比较普遍”问题,制定基层党建“7+4”重点任务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并纳入党建目标考核。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委将按照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