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铁路局局长、书记因“12·10 ”事故受警告处分
郑州铁路局发生在去年12月10日、共致6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以现场安全防护失效为直接原因。国家铁路局(简称国铁局)近日发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告,公布上述信息。国铁局称:共有22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郑州铁路局三位主要干部负有领导责任。郑州铁路局局长和书记二人被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被记过。
国铁局公告被没有透露这22名责任人的具体姓名。据记者了解,郑州铁路局局长为何元、党委书记为杨伟军。对郑州铁路局三位领导干部的处罚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做出的。中铁总是郑州局上级公司。
“12·10”事故是国铁局成立以来,首次参与调查的较大事故,亦是其成立以来,首次公开铁路交通事故信息。铁路政企分开后,国铁局延续了原铁道部的政府职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也归于国铁局。
目前,国铁局设有北京铁路督察室和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七个铁路监督管理局。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河南、湖北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工作。
国铁局称,1210事故发生后,副总理马凯要求查明原因,依法处置。国铁局责成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参加事故调查。
共22人受到处理
事发时的监控。
2016年12月10日9时许,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安阳信号车间在京广线安阳站组织加装道岔融雪装置作业,现场共10名作业人员。其中,安阳北检修工区人员3人,卫辉市之月建筑工程修建处7人。
9时41分, X103次行包列车驶过,撞轧现场作业人员6人,造成6人死亡。死者包括新乡电务段安阳信号车间安阳北检修工区2人,卫辉市之月建筑工程修建处4人。事故造成X103次机车部分配件受损,设备损失4505元。
国铁局称:当天的工作项目组织安排粗放,管理指导监督不力,施工计划把关流于形式,给予郑州铁路局电务处处长、分管副处长撤职处分,给予信号科副科长警告处分。
国铁局还称:新乡电务段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安全管理混乱,卡控措施缺位失效。给予新乡电务段段长、党委书记、分管生产副段长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管安全副段长免职,记大过处分。
处罚措施还包括:给予信号技术科、安全调度科、安阳信号车间、安阳北检修工区有关人员12人行政撤职、记大过、记过、撤销党内职务、留用察看处分。
国铁局参与处理
财新记者注意到,此次事故的处罚决定并非来自铁路运营企业监督机构,暨本次事故调查主体国铁局,而是来自铁路运营企业中铁总及其下属企业。公告显示,作出处罚的部门分别为中铁总、郑州铁路局和新乡电务段。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铁路法》规定,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所以中铁总和下属铁路局拥有行政处罚权,由中铁总和郑州铁路局出具处罚结论是合法的。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认为,当前铁路系统大多数法律法规都是原来铁道部政企合一时期制定的,现在铁道部已撤销,中铁总已是企业,不应该再有行政处罚权。由中铁总处罚下属企业,能否做到公正值得商榷,且中铁总作为责任单位的上级企业,也应负有相应责任,没有资格参与处罚。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告诉财新记者,“铁路政企分开之后,许多机制都没有理顺,国铁局首次参与铁路事故调查是有积极意义的,未来国铁局在铁路监管上应该作为,且必须作为。”他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浩对财新记者表示:此次事故已经造成人员死亡,应考虑适用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责。目前不清楚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是否按照这一思路开展工作。《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原因未提及赶工期
国铁局认定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失效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公告称,事故发生时,X103次列车比图定运行时间早点16分钟通过安阳站,负责现场防护工作的吴某某没有在规定位置按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没有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信息联控;负责驻站联络的曹某,没有在X103次列车早点通过上一车站时向现场进行第一次预告,在第二次、第三次预告没有得到现场防护员回复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护。吴某某在事故中身亡。
记者注意到,此次国铁局发布的公告,将责任部门的层级提高至郑州铁路局和郑州铁路局电务处,而2016年12月11日郑州铁路局初步调查结论(详见《郑州铁路局“12·10”事故初步调查结论现场安全防护失效》)只将责任定级在新乡电务段。在事故发生原因上,两次调查结论基本一致,均认为是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失效。
记者此前报道提及,“12·10”事故可能与赶工期有关。郑州铁路局在2016年10月下达了新装道岔融雪装置的安装任务,要求确保12月1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该任务即是本次事故死亡人员事发时所从事的工作。郑州铁路局人士对财新记者说,“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此外,他还称,郑州铁路局于12月5日开始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没想到就在道岔融雪装置安装的最后一天,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始的第五天发生了事故”。
国铁局报告并未明确提及此事。报告仅称,郑州铁路局各级管理者要坚守红线,即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记者 路炳阳)
附:“12.10”京广线安阳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告
2016年12月10日,河南省安阳市安阳火车站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马凯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原因,依法处置。国家铁路局立即责成局安监部门和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0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参加,展开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模拟实验,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于12月29日在《条例》规定的20日内向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月12日在规定的15日内向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郑州铁路局送达了《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调查认定,“12.10”京广线安阳站人员伤亡事故是一起较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郑州铁路局于1月19日在规定的7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按照《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告办法》(国铁安监[2015]20号)关于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事故有关情况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概况
2016年12月10日上午,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安阳信号车间安阳北检修工区在京广线安阳站组织加装道岔融雪装置作业,现场共10名作业人员。其中,安阳北检修工区人员3人,卫辉市之月建筑工程修建处7人。9时41分, X103次行包列车运行至安阳站166#道岔区域处,撞轧现场作业人员6人,造成6人死亡。
2.应急处置情况
12月10日9时43分,安阳车站值班员接到X103次司机报告机车与作业人员相撞后,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通知相关单位,核对停车位置、设备状况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10时15分,“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确认6名被撞人员死亡,公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取证。列车于10时28分恢复运行。
3.事故单位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为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安阳信号车间,管辖区段涉及京广线、瓦日线。事故发生工区安阳北检修工区主要负责安阳站安阳客场室外信号设备维修工作;事故相关工区值班工区主要负责安阳站、安阳驼峰场室内信号设备维修及驻站联络、防护工作。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6人死亡,包括新乡电务段安阳信号车间安阳北检修工区2人,卫辉市之月建筑工程修建处4人。
事故造成X103次机车部分配件受损,设备损失4505元。
三、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X103次列车比图定运行时间早点16分钟通过安阳站,负责现场防护工作的安阳北检修工区吴某某没有在规定位置按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没有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信息联控;负责驻站联络的值班工区曹某,没有在X103次列车早点通过上一车站时向现场进行第一次预告,在第二次、第三次预告没有得到现场防护员回复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护。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失效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
根据事故责任追究的权限,中国铁路总公司、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依据事故等级、责任认定和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和有关管理人员共22人作出处理。
1.对郑州铁路局相关负责人3人分别给予政纪处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分别给予郑州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副局长记过处分。
2.对郑州铁路局电务处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员3人分别给予政纪处分。郑州铁路局电务处对电务段加装道岔融雪装置项目组织安排粗放,具体实施方案专业管理指导监督不力,施工计划把关流于形式,现场情况不掌握。郑州铁路局分别给予郑州铁路局电务处处长、分管副处长撤职处分,给予信号科副科长警告处分。
3.对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负责人4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新乡电务段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安全管理混乱,卡控措施缺位失效。郑州铁路局分别给予新乡电务段段长、党委书记、分管生产副段长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管安全副段长免职,给予记大过处分。
4.对新乡电务段相关科室、安阳信号车间及工区相关人员12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新乡电务段相关科室没有编制道岔加装融雪装置III级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对施工“天窗”外作业审批随意,安阳信号车间、工区将本该施工“天窗”内的施工项目放在施工“天窗”外施工作业,车间干部未到现场盯控。工区对防护工作不重视,没有按规定进行防护。在施工现场遇雾霾天气时疏于防范,没有采取进一步的严格防护措施。新乡电务段分别给予信号技术科、安全调度科、安阳信号车间、安阳北检修工区有关人员12人行政撤职、记大过、记过、撤销党内职务、留用察看处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郑州铁路局各级管理者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郑州铁路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务求实效,着力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坚决防范和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3.全面加强现场作业管理。郑州铁路局要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狠抓规章制度落实和作业标准落实;各级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现场安全盯控,对生产一线违章违纪行为要加大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及时纠正简化作业程序和违章作业行为。
4.切实加强专业管理。郑州铁路局各级专业部门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整体工作和突出风险的掌握,从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方案的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方面,切实负起专业管理职责,特别要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对一线指导监督。
5.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郑州铁路局要强化设备改造计划管理,科学制定施工维修计划,合理安排“天窗”作业工作量,提高“天窗”作业效率和质量。加强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审批工作,抓好现场防护等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点外上道作业、擅自变更作业计划、盯控制度不落实、防护不到位等严重违章问题,确保施工安全。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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