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巡察工作经验交流会。伊犁州、阿勒泰地区、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和田地区和莎车县7个单位介绍了巡察工作经验。
2016年以来,各地州市、县市区党委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举措,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推动巡察工作迅速发展、不断规范、逐步深化,发现了一批作风不实、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14个地州市和96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巡察制度并相继启动巡察工作,共巡察党组织957个,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3460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523件,立案166件,处分1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别是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联动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做到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各地州市、县市区党委要切实扛起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抓紧谋划部署,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后勤保障,打牢工作基础。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巡察质量,抓好问题整改,推进标本兼治,使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解决问题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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