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到“水军讨薪”,为什么有种莫名的喜感| 沸腾
文/宿聊戴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网络水军”甘犯兵家大忌,暴露行踪,走上前台来,直接跟雇主怼上,上演一出“水军”反水讨薪奇闻。
当然是为了银子和粮食。
近日,据媒体报道,某某“建制水军”疑因尾款问题,与公关公司雇主撕破了脸,要求对方履行承诺,结清尾款。报道中提及,这笔钱大约是三十万。
据报道,“水军”们声讨的对象是一部叫做《孤芳不自赏》的电视剧。年初时,该剧曾因“抠图”、“替身”事件刷新观众底线。前天,又出幺蛾子,《孤芳不自赏》的官微被刷屏,评论格式统一,口径一致,称《孤芳不自赏》“豆瓣买水军刷好评,做完赖账不付账。”同时@了电视剧各相关方。
之后,该官微更新一条状态,表明立场:“别炒了,不想红”。对是否“请水军不付钱”,也未直接回应。
“水军”反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对雇主进行造反逼宫,这背后也有蛮唏嘘的故事。
报道中讲了,当初“水军”们力挺的电视剧早已经播出完毕,若事情属实,这就是一出更加有意思的戏剧。
跟农民工讨薪还不一样,其实,“水军”讨薪则让这事充满了喜感。
按说,“水军”处在灰色地带,隐藏起来最安全,“跳水”是大忌,不到万不得已,绝不破釜沉舟。或许,雇主们就是抓住了这一点,利用没有签合同的漏洞,占你点小便宜,谅你也不敢说啥,只能打碎门牙往肚子里咽。
行文至此,若对“水军”群体油生怜悯,就是被虚假的人道主义情绪蒙蔽了理性的双眼。
对于网络“水军”,说恶贯满盈、罄竹难书显得夸张,但坏事儿还是干了不少。
比如消费领域,消费者受消费评论误导,购买劣质产品,轻则破财,重则害命,这是一层。影视剧行业更是“水军”泛滥,令人不堪其扰。
其实,说句直白的话,“水军”产业生产的产品就是网络空间的信息“雾霾”。
你给大家制造了信息“雾霾”,却因为有人没有给你制造“雾霾”的辛苦费,就满网喊冤,像泼妇一样打滚撒泼。这当然不可能获得舆论的支持。
大家忙着围观审丑还来不及,哪有心情去同情你。
另一方面,“水军讨薪”事件也不仅仅是一场滑稽戏,同时也还是一个法律事件。
按照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散步或组织、指使他人在网络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依照刑法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处罚。此外,根据《解释》,《刑法》当中,诽谤、敲诈等罪名也在等着网络水军们。
所以,在这起“水军讨薪”事件当中,有两种情况需要执法机构来进一步明确:
一是,若《孤芳不自赏》一方真的雇佣了“水军”公司刷好评,那么,“水军”公司是否涉嫌非法经营?《孤芳不自赏》剧组是否也扰乱了市场?
二是,若《孤芳不自赏》一方没有雇佣“水军”公司刷好评,那么,现在这家“水军”公司公然在网上“诋毁”《孤芳不自赏》剧组,是不是涉嫌寻衅滋事?
有些丑陋的活报剧,我们不能只当热闹看。毕竟,这家讨薪的“水军”公司并不难查,在《浙江在线》报道中,已经将本次“水军”讨薪事件的主角拎了出来,是一家杭州的互联网公司,名叫“杭州通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既然,他们都敢于亮明自己的“水军”身份了,有关方面就不要客气了,查一查看有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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