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劲松
原标题:原昆明市委书记高劲松一审被判十年 受贿所得672余万元将继续追缴
记者今天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昆明市委原书记高劲松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高劲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672.25245万元继续追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高劲松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美元、港币,在项目贷款、土地置换、工程招标、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及政策落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1191.360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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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短命书记”被控受贿千万 曾向白恩培买官
云南网讯(记者杨之辉通讯员顾绍琼)2016年12月27日上午,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昆明市委书记高劲松涉嫌受贿、行贿案。
张浩林摄
本案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受理后,及时向高劲松送达起诉书副本,依法告知并充分保障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经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今天上午,临沧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临沧市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劲松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张浩林摄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高劲松利用担任昆明市委常委、五华区区委书记、昆明市常务副市长、玉溪市市长、曲靖市委书记、昆明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美元、港币,在项目贷款、土地置换、工程招标、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及政策落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1191.36029万元。其中,收受现金人民币163.5万元、美元27万元(折合人民币170.0678万元)、港币200万元(折合人民币166.163万元),黄金、玉石等财物价值人民币691.62949万元。2010年和2011年春节期间,高劲松为谋求职务升迁,先后两次通过张慧清(白恩培妻子)向时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行贿共计港币200万元(折合人民币166.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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