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网
首页 资讯 财经 娱乐 汽车 时尚 房产 健康 数码 科技 图库 滚动新闻
网站图库网站地图

最高法:老赖确无财产可执行将删除失信信息

社会 ● Kxnews.Com.Cn ● 2017/03/01 16:03:38 ● 互联网 ● 访问:

原标题:最高法:老赖确无财产可执行将删除失信信息,高消费仍受限

被法院认定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得以退出“黑名单”。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增加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删除失信名单的规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修改决定》明确指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法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2013年10月,《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孟祥介绍,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其中有关救济途径、失信名单的退出等规定不尽完善,制约了公布失信名单制度效果的进一步发挥,需进行修改。

孟祥举例说,纳入失信名单针对的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对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一般不予纳入。

为此,最高法于2016年10月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定法院将对此类案件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意味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法院应当删除其失信信息。”孟祥表示,但上述规定出台时间不长,实践中存在没有严格完成“规定动作”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况。且由于目前财产查控手段的局限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事实上绝对无财产可供执行。

因此,此次《修改决定》并未规定案件一旦终结执行后就立即删除失信信息,而是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将删除失信信息的条件限定为“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法院才删除失信信息。

“这一规定较好地兼顾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利益的平衡,确保了失信名单制度效果的有效发挥。”孟祥同时表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虽然可以免受失信惩戒,但仍然不能有《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所列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高铁、飞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

手机扫码阅读一下
上一篇文章
蔡英文欲设“促转委员会” 被批为执政窘境遮羞
下一篇文章
金正男案嫌犯着防弹衣受审 当庭喊冤:我没有杀人
  • 你该读读这些:一周精选导览
  • 闹大了!青岛路虎女这次“底裤
  • 9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将影响你
  • 国产商用飞机ARJ21开启“环青
  • 国足世预赛名单发布!武磊、阿
  • 启程出发!中国残奥代表团今日
  • 看好未来的潜力与走势 外资加
  • Copyright © 2012-2024 Kx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客服QQ:676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