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保监会表示,今年“3•15”期间,将继续开展组织全行业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系列活动;与此同时,今年还将开展“亮剑”行动。
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今年“亮剑”行动的检查重点依然是电网销业务,检查对象将延伸至银行、邮储等兼业代理机构和第三方平台。
2月份,保监会通报2016年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情况,集体约谈排名靠后倒数十名的产寿险公司负责人。先来看看都有哪些保险公司上榜?
集体约谈倒数十名产寿险公司
2月份,保监会集体约谈2016年投诉处理考评排名靠后倒数十名的产寿险公司负责人,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数家被约谈的保险公司后获悉,被约谈后保险公司都在学习政策,分析具体投诉和被扣分情况,平安健康险等公司还召开了专项会议,认真检视投诉处理考评工作,达成了具体处理措施。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2016年财产和人身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表,排名靠后倒数十名的财产险公司包括:鑫安车险(60.00)、中航安盟(59.36)、安华农险(57.38)、信达财险(56.57)、华安财险(56.54)、中煤财险(55.00)、史带财险(55.00)、长安责任(51.50)、中银保险(50.49)、都邦财险(40.21)。
排名靠后倒数十名的人身险公司包括:中国人寿(67.88)、汇丰人寿(66.90)、信泰人寿(66.03)、中美联泰(65.81)、新光海航(65.46)、英大人寿(62.67)、新华人寿(61.15)、平安健康(59.33)、中德安联(56.94)、平安养老(49.14)。
记者发现,排名靠后公司中多数为中小保险公司,但中国人寿、新华人寿两家大型保险公司位列其中,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中国人寿(3449件)、新华人寿(967件)投诉量居人身险公司第一和第二位。
看看都在哪里丢分?
近期,保监会对143家保险公司2016年投诉处理工作进行了考评,其中,2016年财产保险公司平均得分为77.79分;人身保险公司平均得分为82.95分。
过去,“万张保单投诉量”“亿元保费投诉量”指标是最受关注的指标,但今年,不少公司在监管机构转办件办理的及时率、超级投诉率、重大群访事件,让不少公司在这里丢了分。
据悉,本次投诉处理考评对象包括71家财产保险公司,包含信用保险公司;72家人身保险公司,包含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经测算,2016年财产保险公司平均得分为77.79分,33家公司低于平均分;人身保险公司平均得分为82.95分,35家公司低于平均分。
数据显示,2016年,保监会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有效投诉15185件。其中,投诉量居前10位的人身险公司依次为:中国人寿(3449件)、新华人寿(967件)、平安人寿(937件)、泰康人寿(697件)、人民人寿(686件)、太平洋人寿(516件)、富德生命(366件)、太平人寿(170件)、平安养老(167件)和阳光人寿(134件)。
2016年,保监会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财产险公司的有效投诉16552件。其中,投诉量居前10位的财产险公司依次为:人保财险(2382件)、平安财险(1600件)、国寿财险(1405件)、太平洋财险(846件)、众安在线(475件)、中华财险(389件)、华安财险(206件)、华泰财险(194件)、天安财险(192件)和大地财险(189件)。
本次考评分为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定性指标包括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理三项,定量指标包括万张保单投诉量、亿元保费投诉量、亿元保费投诉变化率、监管机构转办件办理的及时率、接访响应、超级投诉率、媒体负面报道、重大群访事件等项目。
去年,各家公司在制度建设、组织管理上并无扣分。在应急处理事项上,有1家公司因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投诉处理工作报告,被扣除2分。
“万张保单投诉量”、“亿元保费投诉量”和“亿元保费投诉变化率”指标,是业内用于衡量一家保险公司运营服务水平的主要指标。去年,这三项指标都出现了好转。
但是,让不少公司丢分的,是在监管机构转办件办理的及时率、超级投诉率、重大群访事件等项目上的应对不足。
监管机构转办件办理的及时率,考评的是保险公司对监管机构转办的投诉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反馈的情况。去年有55家公司存在未按期反馈投诉处理结果的情况。
越级投诉率主要考评投诉人到保监会机关越级上访的数量占公司有效投诉总量的比率。143家公司中,有34家公司涉及投诉人越级上访的情况。财产保险公司平均越级上访率为0.5%;人身保险公司平均越级上访率为0.99%。
重大群访事件指标考评保险公司是否存在由于经营不规范、处理不及时及措施不到位等原因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2016年,到保监会或保监局群体上访事件涉及4家财产保险公司,4家公司均被扣除10分。
“亮剑”行动检查对象延伸
今日,记者从业内获悉,保监会消保局向各保险公司发送了《报送2017 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通知》。
消保局通知显示,保监会梁涛副主席在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讲话已下发。按照会议要求,各公司应及时将会议精神向董事会、管理层汇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于3月15日下班前将学习贯彻情况报至保监会消保局。
梁涛在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3•15”期间,保监会将继续开展组织全行业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系列活动。
梁涛表示,高质量完成好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任务,开展“亮剑”行动是践行“保监会姓监”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保监会将根据“亮剑行动”检查结果,分两批向社会公布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一位保险公司业内人士透露,今年“亮剑”行动的检查重点依然是电网销业务,检查对象将延伸至银行、邮储等兼业代理机构和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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