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京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其中拥有2套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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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南京收紧限购的点评:
南京此次限购政策主要有三条,实际上和此前杭州的做法类似,即扩大限购的范围和增加限购的条款。从政策上来看,过去南京的几个郊区,实际上并没有纳入到限购的范围内,但现在通过此类限购做法,外来人口购房也只能认购一套,所以也是为了防范此类区域的炒房行为。所以此类政策主要是扩大了限购的区域范围。
而对于市区来说,本地人认购住房最多是两套,而且一二手房是一视同仁的。过去的政策其实也是只允许认购两套,但对于二手房其实是没有太多的管制的。但现在二手房也是限购的。所以近期会影响部分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或使得二手房的挂牌数量增多,价格方面也会有主动调低报价的可能。
另外对于外来人口来说,限购中提交的社保证明需要交纳两年的社保,而过去仅需要一年,所以对于此类限购的做法,实际上会使得外来人口符合限购的数量减少,进而让有限的购房权优先给予工作稳定和工作时间较长的购房者。
3月来12城,强三四线城市跻身调控阵营:
3月1日海南省住建厅表示将加大督查监管力度
海南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查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整治,并重点督办、曝光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对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5%以上、随意涨价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
3月1日,河北省涿州市出台规定
非本市户籍居民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一年(含)以上证明家庭,只能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
3月2日,保定涞水出台楼市限购政策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且首付不低于30%。同时在涞水购房需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开发商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月3日起,杭州限购政策再升级
本地人第3套房限购,非本地人社保1年变2年,大江东和富阳区划入限购范围。
3月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的限购再升级
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区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本区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无本区普通住房的限购1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区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同时,要求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而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70%。
3月9日起,南昌限购政策再升级
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湾里区、新建区、南昌县全部纳入限购。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月9日,滁州七部门联合发文调控楼市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个人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第三套首付款不低于60% 。
3月10日,南京出台新规叫停“商改住”
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南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明确要求此类建筑不能变相建成公寓类建筑。
同时,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室内建筑功能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这也意味着今后南京商业办公建筑不得按住宅套型设计销售。
3月12日,三亚楼市调控出新招
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3月13日,浙江嘉善限购升级
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3月15日江西赣州限购
在赣州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住房(含住宅性质公寓)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房)。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3月15日,青岛限购升级
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3月15日,南京限购升级
1)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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