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福建省泰宁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年8月,经时任上青乡政府办公室主任林凤审核证明,该乡聘用驾驶员杨元龙在上青乡政府违规报销闽GZ7305公务用车违章罚款100元;林凤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杨元龙被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并由个人退缴违规报销的车辆违章费用100元。
2015年9月,经时任上青乡党委副书记(计生)、主任科员黄世生审核证明,该乡聘用驾驶员上官振禄在上青乡政府违规报销闽GR2050公务用车违章罚款800元;黄世生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上官振禄被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并由个人退缴违规报销的车辆违章费用800元。
通报要求,清明节将至,各单位要吸取典型案例的教训,注重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贯穿于对全体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做好源头防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问题的鉴别力,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启动问责追责,并对典型问题进行实名通报曝光,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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