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0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常委、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连友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连友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连友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贵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连友农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市长、北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北海土地(海洋)审批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连友农简历
连友农,男,汉族,1953年12月生,山西襄垣人,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研究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2年10月至2006年8月,历任玉林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
2006年8月至2011年8月,任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任自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
2013年1月,任自治区政协常委、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2016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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