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开盘楼盘“关系户”涉172名公职人员,纪检等部门展开调查
因为一份意外流出的“关系户名单”,连日来,浙江嘉兴一座尚未开盘的楼盘,被推上风口浪尖。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获得的一份名为“香港兴业·璟颐湾关系户记录总表”的文件显示,全部229名预约购房者中,除部分项目方工作人员外,包含大量公务人员,一部分直接标注本人职务,另一部分,则注明“社会关系”,涉及嘉兴市多个职能部门。
3月24日,嘉兴市委宣传部向重案组37号探员回应称,已成立包括纪检、建设及组织部门在内的联合调查组。目前已查明,名单中共涉及172名公职人员。
香港兴业·璟颐湾效果图。
“香港兴业·璟颐湾关系户记录总表”首页(局部),部分预约人和打招呼的“关系人”为公务人员。文件截图
预约客户“关系户名单”流出
嘉兴“关系户名单”事件,源起一份意外流出的内部文件。
3月22日下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获得一份文件名为“香港兴业·璟颐湾关系户记录总表”,扩展名为“璟颐湾VIP客户明细表”的表格。名单包含229名预约购房者的信息,除登记有预约日期、姓名、联系电话、首选及次选房号、对接销售员等常规信息外,预约者的”职业”及”关系”两栏,则引起关注。
全部229名预约购房者中,除少数标注为“公司员工”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外,包含大量行政系统公职人员,部分直接标注职务,涉及嘉兴市多个职能部门。而在“关系”一栏,备注格式多为“某某领导打招呼”,并注有打招呼者的职务。
重案组37号探员梳理发现,这份“关系户名单”,涉及嘉兴市消防、国土资源、地税、人防,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人社、审计等数十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多个国有金融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香港兴业·璟颐湾项目位于嘉兴城区南部的姚家荡公园附近,预计今年4月开盘,目前尚未公布最终开盘价格。不过,紧邻上述项目,并与之由同一家开发商操盘的“香港兴业御缇湾”楼盘,目前均价为12000元。
重案组37号还注意到,涉事楼盘由嘉兴兴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上述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27日,注册资本7.3亿港币,企业性质为“台港澳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经开2012-13号地块、经开2015-24号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嘉兴兴裕置业有限公司系卡迪蒙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后者又是香港兴业集团旗下企业。涉事香港兴业•璟颐湾项目所处地块,为嘉兴经开2015-24号地块,由香港兴业于2016年1月6日以638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得。
“香港兴业·璟颐湾关系户记录总表”底页(局部),找“关系”打招呼的预约购房者共229人。文件截图
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
3月22日下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拨打名单中19位预约者电话,对其姓名、职务、所选房号等进行核对,证实这份“关系户名单”真实性。此外,多名预约者称,自己在看房后,通过销售人员留下预约,但并未获得任何优惠,也没有获得认购成功的“保票”。
事发后,多名预约者向重案组37号探员表示“放弃认购”。
楼盘开发商嘉兴兴裕置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确认,表格来自公司内部文件,其中的预约者均为购买意向客户。在上述销售人员看来,开盘前有人打招呼“很正常”。至于对预约者的社会关系及打招呼者进行登记,则是为了“了解客户来源”。
3月24日,嘉兴市委宣传部向重案组37号探员确认,截至23日17时,涉事楼盘共接受预约登记客户2401人,涉及公职人员172人。预约登记过程中,房产公司未收取费用,未办理订房手续。
此外,嘉兴市委宣传部回应称,经查,涉事楼盘总建筑面积14.31万平方米(含地下),总套数702套,目前属在建项目,尚未办理预售价格备案、未申请预售许可证、未形成对外销售方案。
嘉兴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目前当地已成立包括纪检、建设及组织部门在内的联合调查组。此外,嘉兴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将督促该楼盘所属香港上市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正销售所有房源。
嘉兴“香港兴业·璟颐湾”位置。
探员追问
“关系户名单”涉事房企是否违规?
“潜规则”曝光,专家称涉不正当竞争
多名嘉兴当地市民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目前,嘉兴地区楼市持续走热,新开发项目基本“一房难求”,摇号、排队乃至预约购房,已是常态。而从嘉兴市委宣传部公布的数据看,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香港兴业•璟颐湾项目,预约者数量已超过房源总数的3倍。
嘉兴兴裕置业销售部一名王姓工作人员曾向重案组37号探员表示,由于房源紧张,即便有“关系”也需参加摇号,并不能保证最终成功认购。尽管如此,公职人员“打招呼”购房,仍然招致大量争议。
重案组37号探员注意到,在”关系户”所涉及的政府部门,大多为嘉兴市及经开区国土、消防、人防、建设、规划等与房地产开发有业务关联的职能部门。其中,不乏部分单位的负责人。
一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业内人士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楼盘的开发过程,就是与本地职能部门不断磨合的过程,涉及多个主管机构。由于投资成本高,回收周期长,为确保每一个环节能够“环环相扣”,不至于影响销售及资金回笼进程,部分开发商为拉拢关系,常常“各显神通”。嘉兴“关系户名单”事件,不异于无意中将“潜规则”摆上台面。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法学教授乔新生看来,正式开盘前,涉事房企将“关系户”汇总制表,有利益输送之嫌。他强调,尽管开发商否认与“关系户”存在金钱往来,但其对掌握有行政权力的公职人员“特殊对待”,背后有其经济效益及回报的考虑,本身已对出于同一市场的其他房企构成不正当竞争。
公职人员“打招呼”是否要担责?
或涉索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应受党政纪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乔新生看来,“关系户名单”事件中,嘉兴各级机关公职人员不仅未尽到促进公平的职责,反而成为“潜规则”的参与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乔新生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嘉兴涉事172名公职人员,利用法律赋予的职务及权力,牟取优先购房的个人私利,是一种变相的“索贿”,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此外,部分预约者通过大小官员“托关系”,向房企提出优先购买的要求,则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
刑法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一罪名的认定,与是否有金钱实物往来没有直接关系。”在乔新生认为,嘉兴事件中,一些预约者试图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地位,获得购房的“特殊条件”,其行为过程显然构成“利用影响力索贿”,而如果有公职人员主动提出“特殊要求”,则涉嫌索贿罪。
不过,乔新生也表示,涉事公职人员情节较轻,法律层面未达处罚条件,但应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教育。
新京报记者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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