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称,沙特阿拉伯的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3月16日宣布:科技城总裁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了一项涉及生产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合营公司协议。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并未提供关于协议的进一步详情。
据英国《简氏防务周刊》网站3月23日报道称,此协议是沙特国王访问中国期间旨在发展两国战略关系宣布的若干协议之一。
报道称,沙特技术开发与投资公司塔吉尼亚公司旗下的塔吉尼亚航空公司首席执行官阿里·穆罕默德·加姆迪此前曾在推特上宣布已与中国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在沙特制造生产“彩虹”全系列无人机。他说沙特制造的无人机将用于军民两用目的,并向该地区其他国家出口。
中国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国客户推销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的产品,包括“彩虹”系列无人机。
沙特阿拉伯在今年2月沙特皇家空军多用途新战机F-15SA的入役仪式上证实了中国无人机已交付沙特皇家空军使用。
新战机入役仪式上的一张照片显示的是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生产的“彩虹-4”无人机,比此前伊拉克军队展示的中国无人机更先进一些。
报道称,2016年11月,在中国航空展上,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展出了更大型号的“彩虹-5”无人机。公司的促销广告宣称它拥有最高起飞重量2600公斤,可搭载900公斤有效载荷,不搭载武器时可续航30小时。
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进一步证实与中国签署了生产无人机协议,这推翻了此前有关沙特阿拉伯已订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研制并正由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向国际推销的“翼龙II”无人机的报道。
中国媒体3月初报道“翼龙II”无人机已完成首航时,称中国已获得了“无人机对外军事销售史上最大一笔海外订单”。报道未披露客户身份。
3月20日,两篇未援引任何消息来源的防务博客确认这个客户是沙特阿拉伯,说它订购了300架新型无人机。
有报道称沙特阿拉伯采购了新型“翼龙”无人机,但是现在看来这些报道的根据只是一张照片,照片显示沙特南部地区的吉赞机场上有一架“翼龙”无人机,但那实际上是阿联酋部署在那里的无人机,目的是支持沙特为首的对也门的军事干预行动。
此后,“翼龙”无人机还出现在阿联酋位于利比亚东部的军事基地的卫星图片上。因此,阿联酋和哈萨克斯坦是已知的这个型号的无人机的唯一外国用户,也是最有可能订购体积更大一些的“翼龙II”无人机的国家。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