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该实施意见中表示,将加强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省服务消费示范工程、幸福产业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省级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促进消费的作用,在具备条件的领域由补供方转为补需方。落实好生活性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等领域用地政策落实力度,重点保障全省幸福产业重点项目、服务消费示范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引导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的前提下,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提供多样化的消费信贷产品。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消费信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中明确,未来将着力提升消费新能级。在文化消费方面,促进包容审慎监管与开放准入有效结合,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拓展数字电影、网络音乐、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支持创意设计、艺术培训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总结推广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经验,发挥无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集聚示范作用。健全完善文物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以及文化、互联网等领域分类开放制度体系。完善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价和激励机制。
在旅游消费方面,大力发展房车、自驾车、邮轮、游艇、低空飞行等新兴业态,合理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和基地布局。规范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等建设工作。推动主题公园规范发展。全力打造大运河特色文化旅游精品路线,推进一批运河文化主题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逐步放开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范围,拓展“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客源市场,扩大“水韵江苏”品牌影响力。
在体育消费方面,建立完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电子竞技、马术等运动项目,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等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体育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全省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办法,着力打造一批品牌赛事和一系列品牌健身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支持俱乐部参加各级各类职业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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