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洋与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原告方杨洋诉称痘博士在多平台发布涉嫌侵权内容,且未经授权擅用杨洋肖像、姓名,误使公众认为杨洋为该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法院认为痘博士公司以营利目的擅用杨洋肖像、姓名,严重侵犯了杨洋的肖像权、姓名权。判决结果为痘博士向杨洋赔偿共计85万元。此外,企查查显示,痘博士因未按时履行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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