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浙江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通报称,2022年10月11日,杭州市余杭区发现一例省外来杭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经查,该阳性感染者未某某和闫某某于当日驾车从余杭区某高速检查站进入杭州。其间。该二人拒不配合防疫措施 ,通过交替使用不同手机隐置行程,并在高速检查站接受防疫检查时故意隐瞒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相关活动轨迹。 未某某、闫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现对该二人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责任。(总台记者 李欣蔓 于晨)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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