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广州12月7日电 (记者 王坚)广东省水利厅7日发布消息称,其联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珠江水利委员会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将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强强联合,出台多项举措,推动新阶段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
当日,广东省水利厅对《实施细则》进行解读。该厅介绍,《实施细则》制定了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组织案件线索移送、配合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举措,强化水利法治管理。
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提出,广东省水利厅将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分为专项行动协作和联合挂牌督办两种形式,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重点河段和敏感区域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主要违法事实清楚的5类水事违法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同时,《实施细则》明确了案件线索移送的原则、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标准和检察机关通报情况的类型,有利于珠江水利委员会、水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构建衔接顺畅的工作体系。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检察机关依法查阅、调取、复制水行政执法卷宗材料,收集有关证据,以及需要水利专业技术支持的,珠江水利委员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并明确了珠江水利委员会、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案件,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支持。
而针对案情通报,《实施细则》规定了检察机关、珠江水利委员会、水行政主管部门案情通报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当检察机关发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可能存在履职不到位或者违法风险隐患的,可以提出检察建议。
广东省水利厅表示,接下来,将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工程管理和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依法治水管水实践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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