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今天(9日)公布一起涉疫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据了解,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12月7日下午接到居民投诉举报,反映辖区一家大药房售卖的药品“头孢克洛干混悬剂”价格上涨。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该药店进行核查。
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店销售记录明细及进货票据,深入细致进行核对,未发现有价格变动。后经与举报人提供的销售小票及实物照片比对,发现该店将低价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销售单价26.8 元/盒)按照高价的“头孢克洛胶囊 ”(单价 38.5 元/盒)进行销售,应收销售款 53.6 元,实际收取77元,多收取顾客 23.4 元。该药店在标价之外多收取药品价款的行为,已构成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店作出了当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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