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 北京1月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6日通报,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黄毅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保山市委书记,云南省政府秘书长,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黄毅生于1958年8月,云南瑞丽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从2001年12月起出任中共云南省保山市委书记,2022年1月起不再担任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去年8月30日,官方通报,黄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严重背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并被指“贪欲膨胀,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
值得一提的是,分析近年来落马官员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被指“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者不在少数,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张务锋等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刊文称,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表面是借钱,实质是借“权”,是利益输送、权钱交易。一些人在“以贷谋私”的道路上,从小打小闹发展到铤而走险,从违规借贷发展到高利转贷。有评论认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从事民间借贷、高利转贷等违纪违法行为,斩断以权获利的寻租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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