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中提出,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放生”一词。
近年来,多起“放生”事件成闹剧,更有几起事件受重罚而引发公众关注。放生是积德还是作恶?放生闹剧又由谁来管束?新京报记者采访北京动物学会理事长张正旺和北京泰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梁固本,聊聊动物保护背景下应该如何科学放生,这其中又需要哪几方面的合力。
“好心办坏事”的放生闹剧
2020年12月,江苏常州一女子徐某为给亲友祈福,到当地水产市场向刘某购买了2.5万斤鲇鱼,共花费9.04万元,随后在当地长荡湖偷偷放生,结果出现大量死亡,渔政部门耗费10天,才 成打捞。2022年,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徐某及刘某赔偿生态损失费用。
今年2月3日,该诉讼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庭认为,被告徐某、刘某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承担3.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以及5000元惩罚性赔偿金,赔偿金将会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这起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买卖双方均被判罚的结局下落幕。
无独有偶,放生闹剧往往披着“祈福”的伪装。2019年4月,黑龙江一男子购买约40公斤蛇,和价值超一万元的罗非鱼、鳝鱼等,并邀约5人在景洪澜沧江边放生,祈求获得“财运”。去年9月,广西三名男子乘船在澄碧河水库放生数条“清道夫”,边放生边表示“见者有福”。
张正旺认为:“放生是人类将野外捕捉或人工养殖的动物放回到大自然中的一种行为。”
“目前的民间动物放生行为的出发点是好的,人们是希望动物能够自由自在地在大自然中生存。但如果不规范不科学地放生,可能事与愿违,放生极有可能会导致这些被放生的动物死亡,也可能增加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
动物放生早有明确法律规定
早在1988年,我国就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近年来经过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2年12月30日,自2023年5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不当的放生行为可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法律责任。”梁固本表示,如果将有毒、有害的动物放生到公共场所,如人员密集活动的公园,造成人员伤亡的,放生人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相关罪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这反映了国家在生物安全、生态环境治理上理念的提升,也是加强民众对不当放生行为认知和重视的重要途径。
梁固本说:“放生行为可能与宗教信仰有关,但是放生本身不仅包含宗教信仰,还与动物学、环境学等有密切关系,必须让放生人懂得你对动物的‘放’,不一定能让动物‘生’,可能你的‘放’,导致的是动物的‘死’,甚至给他人或社会环境带来了灾难。这样就违背了放生人的本意。”
科学放生是动物保护的一种形式
张正旺介绍,动物放生有多种形式,其中对受伤生病野生动物进行康复治疗后的放生,属于动物保护的一种形式。而其他形式的放生,尤其是不规范的放生,则不属于动物保护,反而会危害动物的生存。
法律是动物保护的底线。梁固本建议:“对于外来物种动物的销售、流通不仅要采取严格的审批制度,还要建立实名备案制度。建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和专门的物流运输系统。全程监控外来动物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甚至可以对其进行数据精准追踪。另外,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放生行为和对特定物种动物或不明物种动物的放生,可以采取事先登记备案制度。事先明确责任人,做到预防为主。”
编制“放生指南”类似的科普读物,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梁固本提出:“建议国家宗教机构和动物学专家、环境学专家联合编制一些简单易懂的科普读物,通过科普,来引导大家有效放生,文明放生,依法放生。”
动物放生不仅需要依法依规进行,且需要进行科学论证。张正旺说:“最重要的是要对计划放生的动物进行科学论证,评估一下这些动物是否适合在当地放生,放生动物的健康状况如何,是否在放生前进行了野化训练,放生采用什么方式,放生之后是否制定了监测计划等等。”
动物保护可以做的事很多
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才能守住动物保护的底线。梁固本说:“让法律守住动物保护的底线,我认为在立法中,要明确保护动物奖励制度,举报虐待、任意捕杀动物的违法行为也应该得到奖励,对虐待、违法捕杀动物的行为严厉惩罚。同时对于虐待、违法捕杀动物的加害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经过公益组织的评估,建立黑名单制度,与国家征信系统挂钩,符合条件的依法可以公开曝光并在就业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止。”
“动物保护最重要的形式,还是要保护好其野生种群和自然栖息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就地保护或原址保护,这也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根本的途径。”张正旺介绍,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特有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众多,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对于维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张正旺说,“比如,需要定期对我国野生动物资源进行调查和监测,掌握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生存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组织开展对珍稀濒危物种的科学研究,搞清影响其种群发展的主要生态因素;确定保护目标,从就地保护和易地保护两个方面,对极度濒危的野生动物开展抢救性保护等等。”(新京报 记者 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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