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财政部日前下达2024年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64.4亿元,用于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预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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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万元,北京汽车以旧换新细则公布
5月3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8部门发布《2024年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12月31日止,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可享受1万元的定额补贴。
按照细则,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可享受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可享受补贴7000元。
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不含单位用车;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商用车。
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政策实施时间自《细则》印发之日(即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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