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前报道
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受审,被控受贿超1200万,曾任中超公司董事长
据人民日报消息,3月29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其被检方指控受贿超1200万元。
今年已70岁的李毓毅曾任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而在该职位上,他的“前任”是马成全,马成全于同日在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受审。
▲李毓毅受贿案一审开庭图据人民日报客户端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毓毅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毓毅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毓毅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毓毅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公开简历显示,李毓毅曾长期在上海工作,2004年12月起任上海金山区委书记。2015年12月起,李毓毅开始担任中国足协副主席,此后又任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去年4月,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李毓毅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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